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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荷花市场全新升级亮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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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*#@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#@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@*%,增加就业难度%%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@###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@%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%@#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#%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@%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@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@#%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#%%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*#@@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*###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#*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*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#**#。
临近毕业##@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%%%,今年3月初#@%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*%*@@,并与该企业签约@*@。
“收到offer后@%*%#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@#@#%。”王禹泽坦言@**%@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@#%*#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#%%,并预付3个月租金@*@**。
没想到*@@%,一周后@#,企业HR告诉王禹泽%@%,因业务调整*@#@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*@。那一刻##,王禹泽慌了@#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@#*%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@#%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*%#@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@*@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%@%*@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%@#*@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%@##*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%%%*#,“再后来*#,HR干脆不回信息了#*@%#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*%#*#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#%@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%@#%#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*@%%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%%@@@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*@。经过3轮面试*%%#@,2024年春节前夕@@*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*%@@,约定年后入职*%%#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#@##*。玫給ffer后%@#@#,我觉得比较可靠*@@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@%@@@。”赵茸说#%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@#@%*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#%%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#%*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*#*#@。至于具体原因%*%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*%**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*%。
错失良机@#%@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@@%@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@#*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@@*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*##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###%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#%%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@%*,导致招聘过量#*%#*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#%*%%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*%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**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@*@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%@*%@,增加就业难度@##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%%%#%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#*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%#@%*,“海投”简历%@@##,尽快找到工作*%%%#,将损失降到最低@%#%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##%*#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@%##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#%*。”赵茸说###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@%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%#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@*#%@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*%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@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@%%%*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%*%@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##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#%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*@***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%%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@*%*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%##*%。随后*%@#%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#@@#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@*%。
法院审理认为%%@*#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*%@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%%,但又增加笔试@@%%%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*#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%#%@*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@@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**%#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#@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*#%#%。
发offer后拒录%#%%#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#%#*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#%@@#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*@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%**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*%%%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%**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*%#。
赵璐凯认为%%@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#*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#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@#*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##,要依法赔偿%@*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%@%#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%@*@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%@%%。若协商不成@#@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%#%*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**。”赵璐凯说%@%@%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#*##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%@*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**@#*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##%#%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#*%%。记者了解到#@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#***@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#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@@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*#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%###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@#。“请求赔偿时@*,要提供相关证据**@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*#%。空口无凭%@,要注意留痕管理@*#%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#%%。”
“另外#*@*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@#***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#%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#@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%@#@。”李军说*%%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